供熱收費軟件完成計量供熱改造的新建民用建筑和既有建筑物均需計量供熱。取暖收費標準可參照當地城市集中供熱收費標準執行,國家有條例暫時沒有統一的標準,因為各地的經濟發展不同政府的投入和收費也不盡相同。
全市計劃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300萬平方米;“十二五”末,完成具備改造價值的老舊住宅面積的40%以上,達到強制性標準要求的既有建筑全部完成供熱計量改造。在市民關注的集中供暖收費標準上。
從2011年開始,所有實行集中供熱的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熱計量改造的建筑,取消按面積計價收費,實行按用熱量計價收費。濟南將建立健全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爭取“十二五”期間降低公共建筑單位面積能耗10%,其中大型公共建筑降低15%。
根據市熱力集團的城市熱網供應、燃煤鍋爐供應、天然氣供應三種不同情況,采暖季住宅供熱計量收費的基本熱價按每平方米建筑12元、7元、18元收取,計量收費則按供熱價格為每千瓦時0.16元。
凡屬不按城市供熱規劃建設的熱電廠不得向城市供熱;在合理的供熱半徑內(蒸汽網的供熱半徑宜控制在5公里以內,熱水網的供熱半徑宜控制在10公里公內)只能建一個熱電廠。